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6号)、《雷竞技ray官网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》(民大教学〔2018〕17号)、《雷竞技ray官网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民大教学〔2018〕15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安排,我院将于本学期组织开展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管理
1、学院成立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,统一部署、精心组织、协调指导、监督调控生物科学类专业分流工作。
组长:余光辉、张鹏
副组长:谭艳平、张嫣
组员:覃永华、郭小华、梅喜萍、王海英、李晓华、刘新琼、徐鑫
   2、学院成立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在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组织本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。
组长:谭艳平、张嫣
组员:郭小华、王海英、李晓华、刘新琼、徐鑫、刘虹、彭勇波、汪文俊、张莉、张丽、阎春兰、唐仙英、程国军、张鹏、薛璐、李茜、何莉萍
二、分流原则
1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
分流过程中,统一评价标准,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,学生和专业“双向选择”,合理分流专业人数。
2、坚持专业布局稳定合理的原则。
尊重学院办学实际和教育规律,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;有利于调配教学资源,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;有利于人才培养体系的整体布局,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。
3、坚持自愿与学业水平相结合的原则。
学生根据个性发展需要在志愿申请的基础上,学院以志愿加学业水平的方式进行专业分流。
4、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。
充分考虑社会需求,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,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。
三、专业分流方法
1、大类分流专业
大类分流专业:生物技术、生物工程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生物制药4个专业。
各专业计划人数如下表:
 
  
   
    | 专业 | 生物技术 | 生物工程 | 食品质量与安全 | 生物制药 | 
   
    | 计划总人数(人) | 113 | 75 | 75 | 60 | 
   
    | 第一、二志愿录取计划总人数(人) | 90 | 60 | 60 | 48 | 
   
    | 调剂人数(人) | 23 | 15 | 15 | 12 | 
  
 
 
在专业分流完成后,生物技术(生物育种方向)实验班再从生物技术专业分流,计划人数30人。
2、大类专业分流模式
分流采取1+3的模式,学生进校后,第一学年修读大类基础课程,第一学年下学期学院按照分流原则,根据学生志愿和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专业分流,第二学年学生开始修读分流专业各类课程。
3、录取方法。
学生第一填报志愿人数少于第一、二志愿录取计划总人数,第一志愿学生直接全部录取。
学生第一填报志愿人数多于第一、二志愿录取计划总人数,以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。
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对应专业排序,若第二志愿对应专业填报人数少于第一、二志愿录取计划总人数差额,第二志愿直接录取。
若第二志愿对应专业填报人数多于第一、二志愿录取计划总人数差额,以学生第一学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。
未被第一、第二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,学院根据各专业拟招收计划总人数与第一、二志愿已录取人数差额,随机调剂至各专业。
4、分流时间节点及具体工作
第一学年下学期第6周启动专业分流工作,学期末完成所有专业分流工作。
 
  
   
    | 序号 | 工作事项 | 程序要求 | 时间安排 | 责任单位 | 
   
    | 1 | 确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| (1)根据分流原则确定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| 第一学年下学期5-6周 | 学院 | 
   
    | (2)各专业制定专业分流预案,包括报名条件及考核办法 | 各专业 | 
   
    | (3)学院汇总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| 学院 | 
   
    | 2 | 宣传动员 | 按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宣传、动员活动 | 第一学年下学期7-8周 | 各专业 | 
   
    | 3 | 实施专业分流具体工作 | (1)组织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| 第一学年下学期9周 | 学院 | 
   
    | (2)各专业根据志愿及考核指标初步确定第一轮分流名单 | 第一学年下学期10周 | 各专业 | 
   
    | (3)在“双向选择”和学院调剂的原则下,各专业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公示名单 | 第一学年下学期11周 | 学院及专业 | 
   
    | (4)学院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| 第一学年下学期12周 | 学院 | 
   
    | (5)向教务处提交专业分流汇总名单,进行专业信息变更等 | 第一学年下学期13周前 | 教务处 | 
  
 
 
 
 
四、分流要求及其它事项
1、专业分流前,各专业积极宣传,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,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,了解各专业特色、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,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。
2、对专业分流后的学生按照新专业重新编排班级。学院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。
3、分流结果一经公布,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,其他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。
4、生命科学学院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。如有异议,提交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生命科学学院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4年3月27日